【公告實習機會】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有意願的同學踴躍申請。
各位師長、同學,大家好:
一、有關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申請。
二、實習申請說明如下:
(一) 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有意參與者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轄內檢察署報名,
(二) 請有意申請之同學,詳閱實施方案並備妥系所推薦表(請掃瞄成彩色PDF檔),於115年3月10日前E-mail至教發中心承辦人江小姐之電子信箱:xinyi@nuu.edu.tw,標題請述明:申請法務部地方檢察署實習。
三、如有意願參與校外實習課程者,請務必自行與就讀系所確認是否符合該系所之實習資格,再行投遞履歷,避免造成廠商、學校、學生三方之不便。
四、承上,如符合資格者,請先知會系辦承辦同仁後,將表件傳遞至前開E-mail;如獲錄取者,請依校方規定,請系辦協助簽訂學生實習合約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