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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習機會】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請同學踴躍報名。

各位師長、同學,大家好: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請同學踴躍報名。

一、說明:

(一)申請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實習申請期間為 113 年 7~8 月,須完成至少 160 小時之實習工作。

(三)申請文件:

1.實習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2.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3.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四)申請辦法:

1.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 11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 11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 e-mail 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 113 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2.面談:預計於 113 年 5 月 25(六)辦理,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臺南市立博物館 展教推廣組/曾小姐

1.電話:(06)2136207

2.E-mail:a372335@mail.tainan.gov.tw

3.地址:700011 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 152號

(六)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二、如有意願參與校外實習課程者,請務必自行與就讀系所確認是否符合該系所之實習資格,再行投遞履歷,避免造成廠商、

學校、學生三方之不便。

三、承上,如符合資格者,請先知會系辦承辦同仁後,將相關資料投遞至網址;如獲錄取者,悉依校方規定,請系辦協助簽訂

學生實習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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