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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聯合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面向一「教學創新精進」115年度學院教學創新推動計畫

一、實施目的:配合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面向一教學創新精進推動事項,鼓勵一級教學單位進行全面性盤點,規劃具學院素養並符合學院核心能力與教學目標之整體性教學創新計畫,以培育本校學生成為兼具資訊科技素養、人文關懷與專業能力之π型跨域人才。
二、申請資格:本校一級教學單位,凝聚各系(所、中心)發展方向之共識,提出符合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面向一「教學創新精進」精神之學院或全校性教學創新推動計畫。
三、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18日(星期三)截止。
(二)申請方式: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紙本經一級教學單位主管核章後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電子檔案併寄送至本中心高教深耕計畫窗口)。
(三)計畫審查:採書面審查制,審查結果於115年4月底前核定補助經費。
(四)計畫窗口:
管理學院、人文與社會學院:黃瓊瑤小姐(1106,arier55@nuu.edu.tw)
客家研究學院:何思瑤小姐(1107,hosy@nuu.edu.tw)
電機資訊學院、共同教育委員會:駱宛辰小姐(1147,wanchen@nuu.edu.tw)
理工學院、設計學院:邱文新小姐(1148,hiwensin@nuu.edu.tw)
四、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
(二)補助金額及項目:每案補助業務費最高新臺幣64萬元整,申請單位無須編列百分之十配合款。
(三)經費編列與支用:
1.經費編列與支用標準請參照附件2,並須符合「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面向一支用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之規定。
2.本創新計畫規劃辦理之活動內容,如與本校高教深耕計畫面向一訂有補助法規之項目相同者,免再送該項申請表,惟經費編列不得高於其補助上限,且不重複獲補助。另有關本校高教深耕計畫面向一補助經費除須符合前揭相關規定,亦需符合「國立聯合大學因公誤餐支給基準」等規定。
3.本計畫經費核定後,分項間(分項四除外)補助經費得依實際執行情形互相流用,惟學生獎助學金項目經費不得流出。
五、計畫執行與管控:
(一)計畫期程:自審查結果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止。(為利各院預先規劃推動本計畫,本案核定後,屬計畫內規劃項目者,經費核銷得回溯至114-2學期)
(二)計畫執行:由學院(共教會)統籌各系(所、中心)之經費配置與運用,各項活動辦畢後,須檢附相關核銷單據及活動集錦正本(格式如附件3),依校內規定辦理經費核銷。
(三)經費執行階段:
1.第一階段:於第一個經費檢核點115年7月31日須執行核定經費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若未達標將收回百分之三十額度內未執行之經費,即剩餘經費不得超過核定經費的百分之六十。
2.第二階段:於第二個經費檢核點115年10月30日須執行核定經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若未達標將收回百分之八十額度內未執行之經費,即剩餘經費不得超過核定經費的百分之二十。
3.第三階段:剩餘經費務必於115年11月27日以前執行完畢,逾期則收回剩餘經費,不得保留使用。
六、成果報告繳交期限:116年1月29日(星期五)前,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案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計畫窗口,格式於本計畫核定經費後提供。
七、116年年初規劃辦理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成果展示暨發表會。
八、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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