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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中區區域基地「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敬邀本校教師踴躍申請。

一、申請資格說明:
(一)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二)申請人須提出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三)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申請人應先完成並回傳第1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後,始得申請第2次諮詢服務。
(四)優先錄取中區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中區區域大專校院教師(包含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二、請申請人於115年11月30日(一)前填寫申請表(附件一)並簽名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K87oKsTPqGyb6zHA。
三、申請人請於諮詢完成一週內回傳諮詢紀錄及回饋表(附件二)至承辦人信箱(cyc11143@pu.edu.tw)。
四、諮詢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四)止。
五、中區基地聯絡人:靜宜大學教務處陳宥臻助理(電話:04-26328001分機11143,E-mail: cyc11143@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