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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課師課程

     

為因應資訊科技時代的新學習模式發展,鼓勵教師進行磨課師(MOOCs)課程設計與研發,期藉此透過不同教學模式或設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
  • 申請期間:本中心將於每年度進行公告
  • 申請類型與申請方式

須備齊「磨課師課程推動計畫課程發展計畫申請書」及補助磨課師課程推動計畫項目經費概算表」,並於經費表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 申請說明
  1. 獲本校審查通過開設授予學分之磨課師課程MOOCs,獎助教材製作及助理等費用,每門課程最高補助10萬元為原則;不授予學分之磨課師課程MOOCs,每門課程最高補助5萬元為原則。上述課程不得合併請領本校其他相關數位課程或開放式課程獎助。
  2. 本計畫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核銷單據開立日期僅限於本年度計畫執行期程內。
  3. 本年度計畫經費將開放由獲補助教師自行請購與核銷,且經費核撥與檢核點將分成3階段,經費檢核點分別訂於630日前達30%1030日前達80%1130日前達100%,於經費檢核點前達成所訂之經費執行比例則可核撥下一期款。
  4. 通過補助者,須再行繳交「預算核定表」,詳列會計科目與經費編列,並經主管核章送出,後經計畫主持人核可後即可開始請購與核銷。
  • 計畫執行說明及影片製作原則

1.為減輕教師自行錄製與後製之負擔以及課程影片品質,本年度計畫中心將委外請專業人員協助教師錄製與後製課程影片,教師不須自行錄製。

2.磨課師製作格式為MPEG-4之教學影片,單元總時數以69小時為原則,每一教學單元影片長度以1530分鐘為宜,且不得以隨堂錄影畫面取代,內容須提供一至數個學習概念,其中包含完整之測驗、討論、繳交作業等規畫。

3.磨課師課程以每授滿18小時為一學分。相關開課規範請依「國立聯合大學開課要點」辦理。

4.獲獎勵開發校內磨課師課程(MOOCs)之教師應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教學綱要、數位教材、簡報圖檔及線上互動、問題討論、點名紀錄、考核評量及心得報告等成果紀錄,由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至少保存3年,以供日後分析統計及審閱資料、評鑑考核之用。

  • 聯絡窗口: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小姐  (分機1107win88@nuu.edu.tw)

國立聯合大學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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